清研智库 | 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应抓住这些重点!

在国家治理的复杂体系中,基层治理是一个重要范畴。一般而言,基层治理是在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的日常公共事务应对过程中,基层党组织、政府、社会组织、个人等主体,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协同合作的方式有效调处公共事务、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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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从现代国家建构及有效治理的角度来看,重视基层治理是一种理性选择和主动的战略设计。它既是化解矛盾、建构良好秩序的基础,也承担着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积累经验、提供参照的使命。今年新出台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也明确指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

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中,在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背景下,夯实基层治理根基,提高基层治理效能,既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目标,也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

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当前亟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优化治理体制

对于基层治理而言,体制优化尤为重要。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构建形成了比较系统、相对稳定的基层治理体制。但随着时代发展,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基层治理体制层面尚存在不完备之处,亟待补齐短板。

一是要健全党的领导体制。在中国,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治理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对此,要着力优化党的领导体制。比如,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委会主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等等,都是优化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的重要切入口。

二是要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所谓党委领导,就是要从组织设置、活动开展等方面把党的领导摆在首要位置。所谓党政统筹,就是要以系统性思维设置党政机构、调配编制资源、优化职能配置。所谓简约高效,就是可以灵活设置综合性内设机构,将有限的人财物资源集约化投入到基层治理之中。

创新治理机制

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大方向都已经明确,关键是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尊重基层和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因地制宜地推进基层治理的机制创新。

一是加快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当前,重点要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管理服务工作相统一,做好应对“黑天鹅”“灰犀牛”等各种社会风险应急预案与保障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相统一。做到常态化管理有章可循、有人负责,应急管理预案在先、行动不乱,常态化管理与应急管理衔接有序、转换自如。

二是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基层治理机制。相对于改革开放前相对静态化、封闭化、二元化的城乡基层社会,现在的城乡基层社会流动性明显、开放性显著,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基层治理必须尽快适应城乡融合发展的需要推进机制创新,保障和实现城乡要素的双向自由流动。城乡居民双向流动后的就业创业、户口登记、社保接转、财产权利、社区公共事务参与权等基层治理机制亟须加快调适与创新。

三是加快构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层治理机制。必须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城乡基层治理机制创新的重要内容,使之内化于城乡居民的日常生活。

提升治理能力

健全完善基层治理体制的根本目标是提升治理能力。基层治理能力涉及多层面、多领域,《意见》提出了五大能力建设。其中,极为重要的是三大能力。

一是执行落实能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否则就是“牛栏关猫”不起作用。对此,重点是要给基层配套的“工具箱”,让基层有能力有条件抓落实。比如,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强化其对涉及本区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特别是要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着力解决长期困扰基层的“有权的无责,有责的无权”等困境。

二是为民服务能力。为民服务既是基层治理的根本落脚点,也是检验基层治理成效的最直接标尺。当前,亟需提升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直接面向群众的基础性公共服务。同时,还要做好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特殊人群的关爱服务。

三是应急处置能力。随着城镇化发展,乡镇及村居的应急处理能力不容忽视。这意味着要及时补齐乡村的应急处置短板,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细化乡镇(街道)应急预案,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应对。特别是要加强乡镇、村居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强化应急状态下对乡镇(街道)人、财、物等支持。

巩固自治基础

人民是社会基层治理的主体,人民的聪明才智是社会治理创新的不竭源泉。实现国家治理的强本固基,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改进和发展基层民主,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也应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支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协商议事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具有辅助性、补充性协商治理职能的社会组织和具有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特征的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参与治理,使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区治理格局更加完善。浙江省诸暨市在夯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同时,形成了涵盖社会服务、文化体育、慈善救助、社区维权等领域的城乡社会组织体系,涌现出“老杨调解工作室”“孝德文化研究会”“一米阳光志愿服务协会”等一批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品牌,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做到社会治理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

用好治理技术

对于基层治理而言,当前一个无以回避的客观现实是,伴随信息化社会的来临,适应并努力应用智慧智能技术逐渐成为必然趋势。据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9.8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0.4%。其中,农村网民规模为3.09亿,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55.9%,贫困地区通信“最后一公里”被打通。这说明,在基层治理过程中,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既有必要也有可能。

比如,在建设规划方面,要将乡镇(街道)、村(社区)统一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平台、智慧信息系统和应用终端建设。在资源应用方面,重点是要共建全国基层治理数据库,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特别是要完善乡镇(街道)与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实行村(社区)数据综合采集,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

发展治理文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建立在文化自信基础上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成为时代的最强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从中汲取治理资源,对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智慧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古代“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德法并举,共同为治”“选贤与能,讲信修睦”“调处息争, 致力和谐”等治理理念,散发着跨越时空、具有普遍价值、体现中华民族集体智慧的理性光辉;而凝聚在红色文化中的对平等、正义的追求与向往,也是今天营造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社会环境的宝贵精神财富。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街道将弘扬延安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与社会治理创新结合起来,推进“十个没有”平安建设,在社区中组建“张思德调解室”,丰富人民群众说事、执法部门说法、驻村干部联户的“两说一联”调解工作机制,注重源头治理,加强风险防控,及时化解各类矛盾,为发展具有深厚历史底蕴与鲜明时代特色、彰显人民群众创造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文化提供了生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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