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研智谈 | 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有效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

社会救助作为一种保障社会成员生存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保障形式,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当前,在迈向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已成为有效推进中国特色高质量社会救助的重要标志,也成为各地深化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导向。

相关政策回顾

2020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首次提出建立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继续提出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2021年3月,《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表述为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构建综合救助格局。2022年10月,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被写入党的二十大报告,这一重大部署,明确了我国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方向,对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在《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基础上进行了拓展和深化,明确低收入人口的范围,并指出要按照低收入人口的困难程度分层,根据困难类型分类,提供针对性的救助帮扶措施,最终形成“梯次缓坡”,实现专项社会救助精准覆盖。同年12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扎实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各地民政部门要抓紧推进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可见,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已成为各地深化推进社会救助的重要方向,也进一步表明我国社会救助事业发展到了新的阶段。

当前各地经验做法

建立监测预警机制,有效识别救助对象

精准高效识别救助对象,是开展救助服务的重要前提。目前,许多地区除借助“铁脚板”外,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将困难群众纳入监测范围,并根据多部门数据信息的实时比对,“抢先一步”锁定救助对象。例如,吉林市将低保、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五类群体以及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内的老幼病残等弱势群体作为监测对象,形成“5+N”监测体系,实现对吉林市常住人口遇困风险监测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与公安、医疗、残联等31个部门开展常态化“大数据”信息比对,快速识别救助对象。

杭州市重点聚焦退出民政救助、新申请未通过等五类非在册对象,建立低收入基础人口库。基于家庭结构、健康状况、支出情况等7大维度建立低收入家庭抗风险能力赋分体系,由弱到强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抗风险对象,当发生重大疾病、残疾等级变更等动态变化时,随即触发预警信息,实时发送至属地镇街处置。

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救助有效合力

各地在实施社会救助时,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参与,还需要企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多元主体参与其中,形成多元化的救助格局。事实证明,社会力量以其联系面广、对接救助对象灵活、动员能力强、服务专业的特点,能够有效提升我国社会救助的整体水平和综合效益。目前,许多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中。例如,宁夏回族自治区积极构建社会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联合十余家单位创立慈善项目联合发布机制,启动实施涵盖教育、大病、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关爱、乡村振兴、闽宁慈善合作等多个领域的项目,有效卷动社会资源,助力帮扶困难群众。

威海市构建“信用+志愿”的模式,通过搭建社区慈善基金,整合社区资源,兑换信用积分、颁发荣誉证书等形式,激励社区居民、辖区企业、共建单位、爱心商户等捐资捐物。另外,威海市为壮大慈善冠名基金,主动对接爱心企业,提高企业捐赠积极性。

采用多元化救助方式,回应困难群众需求

针对不同类型的困难群众,我国社会救助从以实物为主的单一救助模式向“物质+服务”的复合式救助模式转变。目前,许多地区在做好物质帮扶的基础上,对困难群众提供多项专业服务,以期达到良好的救助效果。例如,北京市探索建立社会工作助力社会救助工作模式,立足当前困难群众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发挥社工专业人才优势,综合提供心理疏导、社会融入、能力培养等个案帮扶服务,健全“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协同的救助体系;广州市积极发挥社工站的优势,建立了“三个圈层+四个级别”的分层分类救助服务标准,将三个不同救助圈层的困难群体延伸为四个级别,社工站针对一、二级有迫切介入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心理辅导、危机干预等补救性服务,切实改善他们的处境及缓解危机。对三、四级服务对象提供技能提升、资源链接等支持性服务,尝试从根源提升其生存能力,并扩大社会资源网络,发挥社会工作“预防性+支持性”的作用。

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经办工作效率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化+”已被运用于社会救助之中,目前,部分地区借助信息技术建立了社会救助数据库、分析系统和智能化决策系统等,进而更加准确地对受助对象的需求进行评估,极大简化了办理流程,加强了监管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县民政局积极实行低保申请网上无纸化审批改革,充分运用了“互联网+社会救助”的电子政务模式,在低保申请网上审批体制机制、服务方式、信息共享等方面改革创新,全程无纸化,减少了纸质档案,缩短了审批时间,实现了方便群众和基层减负的“双赢”;重庆市永川区运用大数据技术,构建主动发现、精准救助机制,努力让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只进一门、不漏一人”,进而实现社会救助的便捷化、集约化、智能化、精准化。

未来展望

观念先行,提高救助的精准度

虽然我国目前已基本构筑了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但在社会救助中还存在一种陈旧保守的救助观念,救助仅停留在“物质”层面,困难群众也容易产生依赖心理,不利于其走出困境和长期发展。要使困难群众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增强抗风险能力,需要将困难群众进行有效分层,根据不同群众的致困原因,借助社会工作的专业力量,为困难群众进行更多赋能,完善困难群众的社会支持网络,并提高其自身素质和能力,完成从“授人以鱼”到“授人以渔”的转变。

制度保障,注重救助的可持续性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救助工作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日益增强,对社会救助制度和资源协调整合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在此背景下,要使社会救助释放持久效能,需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进而高效推动社会救助事业发展。可基于不同地区实际情况,以精准救助为核心,有效盘活当地各类资源,构建形成社会救助服务供给侧,并在充分了解当地困难群众需求的基础上,搭建供需对接机制,发挥每一类参与主体的优势,聚焦困难群众的具体情况给予针对性服务,并形成社会救助的良好氛围。

技术赋能,加快救助的时效性

我国社会目前已进入了以大数据、智能化为特点的数字化时代,强调智慧革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要求。而要快速识别救助对象,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必然需要借助信息技术对社会救助进行有效赋能,使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贯穿整个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全流程,同时,可构建智能化救助服务平台,并结合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特点,利用先进的互联网与物联网技术,将困难群众及其监护人、帮扶机构、第三方服务商等各方链接起来,为困难群众提供实时、快捷、高效的服务,使社会救助体系具备更强的兜底能力,提高救助的时效性。

撰稿 | 闫纯慧 清研集团社会发展研究部高级研究员

编辑 | 陈泽玺

图片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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